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近日,國家衛計委會同司法部、財政部、中國保監會、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,並印發《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》。意見提出,到2015年底前,全國三級公立醫院的醫療責任保險的參保率應當達到100%;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%以上。
  “癥狀”
  參保率低 理賠繁雜
  國家衛計委負責人表示,各地醫療責任風險分擔機制目前主要有三種形式:
  一是醫療責任保險,即由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,一旦發生醫療損害責任事件,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。2013年,有6000多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,占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總數的60%。
  二是建立醫療風險互助金。福建、江蘇等省的部分地市,組織醫療機構聯合設立醫療風險互助金,由醫療機構繳納、存入指定賬戶,專款用於調解後的賠付。
  三是針對風險高的手術等治療方式,部分地區、醫院探索醫療意外險,由患者購買保險,作為以上兩種保險的補充。
  該負責人稱,目前醫療責任保險發展面臨困難,一是醫院參保率低,導致保險無法發揮“大數法則”的作用,二是醫療責任險險種設計有待進一步完善;三是保險公司服務不到位,理賠手續繁雜。
  “藥方”
  公立醫院 限期達標
  關於如何進一步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工作,該負責人強調,《意見》要求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、條款,科學合理釐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,增強醫療責任保險產品吸引力和適應性;要簡化理賠程序,提升服務水平。
  該負責人指出,到2015年底前,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%;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%以上;鼓勵、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參保;同時,大力推動醫療意外保險等有關險種的發展,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。
  為了達此目標,國家衛計委要求,各地應將醫療責任險作為醫療風險分擔的主要形式,納入“平安醫院”考核體系和醫改考核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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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武漢僅一成醫院購買醫責險
  我省從今年4月21日開始實施醫療責任險,要求全省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(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、鄉鎮衛生院以及村衛生室等,共2.62萬餘家)都必須購買該險,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投保。承保機構為人保財險等5家保險公司。
  但是,目前武漢二級以上醫院僅有六七家購買此險,比例約占一成,而省部級醫院竟無一家參保。
  據人保財險武漢市分公司責任險承保部門負責人介紹,十年前,該公司就首先在湖北推廣醫療責任險。但直到現在,省內總計也只有十餘家醫院在該公司參保,且數量還在逐漸萎縮。由於參保醫院少,該公司每年賠付率都達到80%至100%,而只要超過70%就沒法盈利,所以該險種長期虧損,業務推廣處於封凍狀態。
  (原標題:醫責險推進“時間表”出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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